溫州市甌海婁橋連強眼鏡廠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公示下載文件:連強眼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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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產40萬副金屬眼鏡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12月26日,溫州市甌海婁橋連強眼鏡廠根據《溫州市甌海婁橋連強眼鏡廠年產40萬副金屬眼鏡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竣工驗收,經審議,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溫州市甌海婁橋連強眼鏡廠位于溫州市甌海區婁橋街道工業園集賢路78號5樓,總建筑面積900m2。項目通過購買高頻焊接機、拋光機、銑中梁機、彎腳機等設備,主要工藝為機加工、拋光、研磨等,設計生產規模為年產40萬副金屬眼鏡,現實際已達到設計生產規模。 企業現有職工人數為20人,廠區內不設食宿,企業生產實行單班10小時工作制(夜間不生產),年工作日為300天。 (二)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20年8月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溫州市甌海婁橋連強眼鏡廠年產40萬副金屬眼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通過溫州市生態環境局的審批(溫環甌建〔2021〕190號)。 項目于2021年9月底開工建設,2021年10月竣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50萬元,其中實際環保投資3萬元,占總投資比例為6%。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的范圍為溫州市甌海婁橋連強眼鏡廠年產40萬副金屬眼鏡建設項目配套的環保治理設施及措施,為整體性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調查確認,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內容基本一致,無變動情況。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外排廢水為員工生活污水、生產過程產生的超聲波清洗廢水、研磨廢水。超聲波清洗廢水、研磨廢水委托溫州零星廢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置;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預處理排放至溫州市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生產拋光粉塵、割片粉塵、拋光粉塵、割片粉塵、移印廢氣、焊接煙塵。拋光粉塵、割片粉塵經脈沖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引至26米高空排放;噴砂粉塵經自帶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尾氣于車間內無組織排放;移印廢氣、焊接煙塵加強車間通風換氣。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源于高頻焊接機、拋光機、銑中梁機、彎腳機等設備運行時的噪聲。項目夜間不生產。企業通過優化廠區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設備維護,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有效的減震隔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四)固廢 項目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邊角料、廢切削液、布袋收集的粉塵、廢包裝桶。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金屬邊角料、布袋收集的粉塵及邊角料外售綜合利用;廢切削液、廢包裝桶暫存于廠區內,后續委托相關資質單位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30日在溫州市甌海婁橋連強眼鏡廠年產40萬副金屬眼鏡建設項目正常生產的情況下,組織對該項目進行現場監測。監測期間該項目生產工況正常,主要生產設備均投入使用,生產負荷達到實際生產能力的75%以上,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滿足驗收監測的要求。 1、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在監測日工況條件下,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學需氧量、動植物油類、懸浮物排放濃度和pH范圍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和總磷排放濃度均小于《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濃度限值,總氮排放濃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B級標準限值;超聲波清洗廢水、研磨廢水委托溫州零星廢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置。 (2)?廢氣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在監測日工況條件下,溫州市甌海婁橋連強眼鏡廠拋光、割片粉塵凈化后排氣筒的顆粒物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級標準。 (3)?噪聲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在監測日工況條件下,項目廠界東北側、西南側、東南側和西北側共設置4個噪聲測點。兩天晝間上下午監測中,所有測點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 項目一般固廢均已妥善處理;危廢倉庫有待進一步規范,須補充危廢委托處置協議。 2、污染物總量核算 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與驗收監測報告等進行核算得出:企業實際年排放的化學需氧量、氨氮、顆粒物總量,均符合環評提出的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結論 經資料查閱和現場查驗,溫州市甌海婁橋連強眼鏡廠年產40萬副金屬眼鏡建設項目環評手續齊備,技術資料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基本按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要求建成,污染物能達標排放并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經審議,同意該項目完善危廢處置后方可通過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 六、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驗收技術規范,完善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相關內容及附件,完善有關資料匯總,及時公示環境信息及竣工驗收材料。 2、增強環保意識,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環保管理制度,執行和落實環保工作措施,記錄并妥善保存環境管理臺賬,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減少碳排放。污染清洗區域應做到干濕分離,設置合適的生產廢水收集桶儲存廢水,保持廠區整潔有序。 3、加強運行檢測,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 819-2017)等開展自行監測,一旦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4、規范設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監測采樣口、環保設施及管道、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的環保標志,在相應的位置懸掛環保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5、各類固廢分類收集與存放。加強危險廢物的管理,做好廢切削液的收集,減少跑、冒、滴、漏;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暫存場所并健全危廢管理臺帳記錄。補充危廢委托處置協議,明確處置去向,嚴格按照國家、地方相關危廢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管理,確保對各類危險廢物進行合法的處置。 七、驗收人員信息 驗收人員信息詳見簽到單。 驗收組成員簽字: ? ? ? ? 溫州市甌海婁橋連強眼鏡廠 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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