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2)2020-04-29下載文件:暫時沒有下載文件
?《職業病防治法》是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的基本法律。?
《職業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一條規定: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堵殬I病防治法》對職業病的預防、治療和職業病病人待遇保障等各環節作出了法律規定,包括前期預防、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及附則等。? 職業病是什么?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考慮到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職業病的含義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適用主體。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法律意義的職業病僅限于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包括各類依法設立的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各類事業單位等,個體經濟組織包括了個體工商戶在內的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生產經營者。? (2)致病因素。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的致病因素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勞動者所患疾病必須是在職業活動中發生。二是在職業活動中接觸了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病危害因素可以是粉塵、放射性物質,也可以是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包括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根據這個含義,職業病包括了法定需要賠償的職業病以及其他需要預防、控制但尚未納入職業病名單的職業病。? 職業病是可以預防的 職業病是可以預防的,應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職業病是可以預防的疾病。 通過采取預防措施,可以減少職業病的發生,減輕職業病對勞動者健康的危害程度。有的職業病如塵肺病,一旦發病將不可逆轉、難以治愈,傷殘死亡率高,但完全可以通過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來預防塵肺病的發生。因此,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預防是前提和基礎。? 職業病防治的責任主體 ?用人單位是職業病防治的責任主體,應依法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權益 職業活動是以用人單位為基礎進行的,職業活動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是用人單位所能控制的。 因此用人單位是職業病防治的主體,應認真落實預防、控制措施,加強職業健康管理和職業病人救治,規范用工行為等主體責任,依法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 勞動者應有的工作環境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安全、健康、舒適的工作環境。?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符合職業衛生標準,主要是作業場所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要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符合職業衛生學要求,是指:要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等。? 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 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三章第三十九條,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一)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二)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 (三)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四)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 (五)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 (七)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勞動者行使前款所列權利。因勞動者依法行使正當權利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其行為無效。? 提高職業病防護意識 勞動者應當提高職業病防護意識,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個體防護用品。?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章第三十四條規定了勞動者主動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義務,包括:? (一)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 (二)增強職業病防范意識;? (三)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 (四)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五)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不僅是作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同時也是保護勞動者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對不能履行以上法定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加強管理,幫助其改正。? 職業健康檢查 勞動者應當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章第三十五條規定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勞動者應了解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的目的,并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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